评分方法说明
版本1.0.0,更新于2026年8月29日。评分的公开名称:Structural Verification Index。本站所有数值均可依据公开数据与本页规则重新计算:系统引擎读取的正是本页所呈现的同一份数据文件。
我们核查什么 — 以及不核查什么
我们依据官方公开登记核查结构性信任事实:负责医师的身份、登记机构确认的专科资格与执业许可、机构与法人主体是否可追溯核实、机构是否公开自身身份信息、广告内容是否真实、各语言版本内容是否一致,以及是否公开患者相关文件。
我们不评估治疗效果、医师技术水平或并发症情况。高分仅代表该机构经过完整核查,并不代表该机构的治疗适合您。本站内容不构成医疗建议。
计算单位
一条记录=一家位于本国的机构:品牌名称+地址+负责医师。指名医师是核心字段 — 所有登记核查均以姓名进行比对。项目分类与城市仅为筛选维度,非计算单位。
收录条件
共四项机械判定条件。前三项决定机构是否列入名录;第四项决定是否可计分。
- 可识别:核查当日具备现行公开网络信息,并有可联系的本地联系方式。
- 自行提供服务:非中介平台、预约网站、联盟营销或旅游代办机构。
- 属本名录范围:该项处置由医师执行 — 整形外科或医疗美容外科、毛发移植、由医师主导的注射或器械类项目、医疗减重。不属本范围:美容院、理发店、美甲/美睫服务、水疗中心、无指名医师的医美中心。
- 已指名负责医师。否则该记录将标注为无法核查:列入但不计分、不排名。信息缺失并非过错 — 未提供姓名仅是信息公开程度的陈述,非指控。
国家登记地图
中国的登记地图编制于2026年8月31日,早于任何机构调查工作之前。若某类登记标注为不存在,对应项目即视为不适用;若某项登记无法以程序化方式查询,其单元格将标注为“无法核实”,不予扣分。我们绝不虚构登记信息。
| 专科医师注册 |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备案在册的美容主诊医师名单 — Guangzhou Municipal Health Commission roster of filed 医疗美容主诊医师 (aesthetic chief physicians) (开放查询,可自动读取) |
|---|---|
| 医师执业注册 | 国家卫生健康委 / 国家疾控局 信用信息网 — 医师信用档案基础信息 (national physician practice-registration search) (设有验证码,无法自动化) |
|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|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证的医疗机构信息 — Guangzhou Health Commission register of licensed medical institutions incl. 诊疗科目 (licensed departments) (开放查询,可自动读取) |
| 工商登记 |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(gsxt.gov.cn) — SAMR National Enterprise Credit Information Publicity System (需通过表单查询,无法自动化) |
| 行政处罚登记 | 信用信息网 (国家疾控局/国家卫生健康委) — 医师执业证书吊销信息 / 医疗机构执业证书吊销信息 / 无证行医案件查处信息 (设有验证码,无法自动化) |
| 境外患者医疗登记 | 本国无此类公开登记 |
九项评分项目
每一评分项目均为来自公开来源的事实或引文,依固定评分基准以1至5分计分。本站不设编辑性评分项目。每个单元格均附有来源、来源类别(官方登记/次级来源)与核查日期。
知名度、评价数量、域名注册年限与社交媒体粉丝数,在任何地方均不纳入评分。
M1 · 负责医师的专科医师资格 — 权重26
本机构所指名的负责医师,是否于本国专科医师登记中列有与宣传项目类别相符(按类别为整形外科或皮肤科)的现行专科资格。
登记类别:专科医师注册 —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备案在册的美容主诊医师名单 — Guangzhou Municipal Health Commission roster of filed 医疗美容主诊医师 (aesthetic chief physicians)。
| 数值 | 评分依据 |
|---|---|
| 5 | 以姓名或编号查得;专科与宣传内容相符;资格现行有效。 |
| 4 | 查得该医师;专科与宣传内容相近(已在档案中注明)。 |
| 3 | 登记中查得该医师,但登记未公开专科信息。 |
| 2 | 专科资格仅由次级来源(行业协会、聚合平台)确认。 |
| 1 | 已声称具备专科资格,但查无任何来源可资佐证。 |
M2 · 负责医师的可识别性 — 权重16
患者在联系机构之前,是否能获知具体负责医师的姓名与职务,以及该医师是否与该地址存在关联。
| 数值 | 评分依据 |
|---|---|
| 5 | 已列出医师姓名与职务,并与该地址相关联。 |
| 4 | 已列出姓名;职务不明确。 |
| 3 | 姓名仅在网站单一位置出现。 |
| 2 | 仅列出姓氏或姓名缩写,未列全名。 |
| 1 | 仅标示“我们的团队”— 属于“无法核查”的收录条件情形。 |
M3 · 医师执业许可基础核查 — 权重8
负责医师的执业登记,是否于本国医师执业注册中查得。
登记类别:医师执业注册 — 国家卫生健康委 / 国家疾控局 信用信息网 — 医师信用档案基础信息 (national physician practice-registration search)。
| 数值 | 评分依据 |
|---|---|
| 5 | 以许可编号比对相符。 |
| 4 | 以姓名比对相符。 |
| 3 | 登记无法以自动化方式查询;机构已公开许可编号。 |
| 2 | 已声称具备执业许可,但未提供许可编号。 |
| 1 | 公开信息与所声称内容相互矛盾。 |
M4 ·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— 权重10
执行诊疗的场所,是否于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中查得(若本国设有此类登记;若无,本项目不适用)。
登记类别: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—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证的医疗机构信息 — Guangzhou Health Commission register of licensed medical institutions incl. 诊疗科目 (licensed departments)。
| 数值 | 评分依据 |
|---|---|
| 5 | 查得登记信息:名称、地址与状态均相符。 |
| 4 | 查得登记信息,但文字内容略有出入。 |
| 3 | 登记制度存在;但查无该条记录(我们不会因此认定“无执照”)。 |
| 2 | 仅有机构自身的声明。 |
| 1 | 已公开的登记编号,经登记信息核查为不实(核实属实为负面认定 → 予以标注)。 |
M5 · 法人主体可追溯性 — 权重8
法律上的责任主体为何:是否于工商登记中查得与品牌及地址相关联的法人主体。
登记类别:工商登记 —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(gsxt.gov.cn) — SAMR National Enterprise Credit Information Publicity System。
| 数值 | 评分依据 |
|---|---|
| 5 | 法人名称与登记编号均已公开,并在登记中核实相符。 |
| 4 | 以名称比对相符。 |
| 3 | 已列明法人名称;登记无法查询。 |
| 2 | 仅有品牌名称。 |
| 1 | 经完整核查后,查无任何法人主体信息(属核实属实的矛盾 → 暂缓事项H2)。 |
M6 · 自身身份信息的公开程度 — 权重10
机构本身是否公开足以进行复核所需的编号(执业许可、认证证书及其发证机构)。公开信息将获得正面计分;未公开编号并不代表未取得执照。
| 数值 | 评分依据 |
|---|---|
| 5 | 所有关键编号均已公开,并列明发证机构。 |
| 4 | 已公开医师个人编号;机构或法人编号未公开。 |
| 3 | 仅部分公开,未列明发证机构。 |
| 2 | 仅有标识图案,无编号。 |
| 1 | 未公开任何身份信息。 |
M7 · 广告真实性 — 权重12
以机械方式核查机构自身声明中的用语模式:效果保证、“百分之百安全”、未附来源的“第一”或“最好”、“无限次补做”、将前后对比照片作为疗效承诺呈现、将境外资格证书呈现为本国专科资格。每一项扣分均须引述确切文字,并附网址、语言版本与日期。
| 数值 | 评分依据 |
|---|---|
| 5 | 未发现此类用语模式。 |
| 4 | 出现一至两处轻微夸大用语。 |
| 3 | 系统性使用夸大用语,但未见保证性声明。 |
| 2 | 出现效果保证或“百分之百”级别的声明(属红线项目;为评分上限候选情形)。 |
| 1 | 经核实属实的不实资质声明(予以标注并设定评分上限)。 |
M8 · 多语言版本内容一致性 — 权重5
机构自身网站各语言版本之间的事实内容是否一致(医师、编号、认证信息)— 以机械方式比对提取的字段内容。
| 数值 | 评分依据 |
|---|---|
| 5 | 所有关键字段内容均一致。 |
| 4 | 文字内容略有出入。 |
| 3 | 部分事实仅出现于单一语言版本。 |
| 2 | 关键事实(医师或编号)在不同版本间存在差异。 |
| 1 | 各语言版本在资质相关内容上相互矛盾(为暂缓事项H2候选情形)。 |
M9 · 患者相关文件 — 权重5
核查五类文件是否公开:知情同意书、风险/禁忌事项说明、术后护理说明、返修政策、投诉处理流程。仅核查是否公开 — 不评估文件内容质量。
| 数值 | 评分依据 |
|---|---|
| 5 | 五类文件均已公开。 |
| 4 | 公开四项。 |
| 3 | 公开二至三项。 |
| 2 | 公开一项。 |
| 1 | 均未公开。 |
计算公式
每项1至5分的数值换算为0至1。综合评分为所有具备数值的项目的加权平均:本国不适用的项目与无法核实的项目,均从标准化计算中剔除。
综合评分 = 100 × Σ(权重 × (数值 − 1) / 4) / Σ(具备数值项目的权重) 评分 = min(综合评分 + 方向调整, 现行最低评分上限),并限制在0至100之间
覆盖率门槛:仅当适用项目权重中至少75%具备可核实的来源支持数值时,才会公布评分。未达此门槛时,该记录将显示“核查进行中”,且不参与排名。
方向调整
依据机构自身项目清单所做的机械分类。
| 主营方向 | 调整幅度 |
|---|---|
| 专科医师 | 0 |
| 综合医疗机构附设医美项目 | -2 |
| 水疗中心或美容院附加服务 | -5 |
评分上限
评分上限仅在核实属实的负面认定时适用 — 绝不仅凭“查无信息”设定。每项上限均依固定模板生成,并附确切引文或登记信息及其网址;不会针对指名机构撰写任何自由文本内容。
| 上限项目 | 最高评分 | 触发条件 | 固定文本 |
|---|---|---|---|
| 经核实属实的不实资质或执业许可声明 | 45 | 机构所声称的资质认证、专科证书或执业许可,经官方登记核查与事实不符。此项绝不仅凭“查无信息”即予以适用。 | {registry}登记({date}数据)并未确认{url}上所声称的资质:“{quote}”。依据本方法论,本项评分上限为{cap}。该机构已获提供答辩机会。 |
| 效果保证或“百分之百安全”级别的声明 | 65 | 机构自身公开文本保证特定效果或绝对安全。仅在具备确切引文时适用。 | 机构自身网站{url}({locale}版,{date})载明:“{quote}”。依据本方法论,效果保证将使评分上限为{cap}。 |
| 官方可机器查询登记中的现行处罚记录 | 45 | 此项仅存在于登记地图载明设有处罚登记的国家。未查获处罚记录,绝不视为负面认定。 | {registry}登记中{date}的记录:{url}。评分上限为{cap},在机构答辩期限届满前,本档案维持暂缓状态。 |
行政处罚相关评分上限,仅适用于具备可机器查询官方处罚登记的国家。本国情况:信用信息网 (国家疾控局/国家卫生健康委) — 医师执业证书吊销信息 / 医疗机构执业证书吊销信息 / 无证行医案件查处信息。未查获处罚记录,绝不视为负面认定。
暂缓事项
默认为核查通过;暂缓机制仅处理公开数据相互矛盾,或医师身份无法确认的情形。
| ID | 暂缓项目 | 效果 | 固定文本 |
|---|---|---|---|
| H1 | 待澄清事项 | 档案列为暂定,不授予认证标识 | 已要求机构提供澄清说明。在该事项澄清前,本档案列为暂定,不授予认证标识。 |
| H2 | 重大结构性矛盾 | 答辩期限届满后设定评分上限 (69), 14天答辩期限 | 公开信息显示存在重大结构性矛盾({detail})。答辩期限届满后,评分上限将设定为{cap}。 |
| H3 | 负责医师身份无法确认 | 综合评分予以保留,不参与排名 | 依据公开来源无法确认负责医师的身份。综合评分维持保留,本机构列入名录但不参与排名。 |
认证标识与项目分类
认证标识为依据登记核实通过的项目所决定的布尔条件 — 绝不采信机构自身的声明。同一标识内的排序依综合评分决定。
| 认证标识 | 含义 | 获取条件 |
|---|---|---|
| 专科医师主导 | 负责医师于官方登记中持有现行且与项目相符的专科资格(M1=5,来源为官方登记),并具明确可识别性(M2≥4)。 | M1 ≥ 5 (官方登记) · M2 ≥ 4 |
| 适合境外患者 | 本机构已于本国境外患者医疗官方登记中核实通过。该标识仅存在于设有此类登记的国家。 | 本国无此类登记 — 该认证标识在本国不存在 |
项目分类列出自身项目清单中载明该疗程(附来源的布尔值)的机构,依综合评分排名:
疗程效果质量
本领域目前并无独立的疗程效果评估方式,本站也不模拟此类评估。已纳入各评分项目的登记事实,是本站所公布的唯一与质量相关的佐证。
数据如何生成(无人工干预流程)
- 无来源不计分 — 分两阶段进行。采集人员记录数值、引文与网址;另由核查人员重新载入该网址,并以文本比对方式确认引文内容。若查无引文内容,该单元格即降级为“无法核实”。
- 所有负面文本均采用固定模板。评分上限与暂缓事项均依固定文本模板,配合所引用的引文或登记信息生成。不会针对指名机构撰写任何自由文本内容。
- 验证程序即为构建关卡。每项评分字段均须存在(可为空值,但不可缺失)、每条引用均须可链接核实、评分上限仅可依附有引文的核实属实负面认定设定、各项权重总和须为100,且本站自身文本中出现夸大用语即无法通过构建。
- 每条记录的核查清单:至少两项独立来源、已打开并引用国家登记地图、每一评分项目均具备附来源的数值或明确标注“无法核实”。
- 答辩机制无需人工介入:发送至联系表单或corrections@邮箱的信息,均依常规数据录入方式处理。附来源的更正将被采纳并记录;未附来源的声明将与数据并列公开呈现,评分不予变更。
数据更新频率
每条记录均显示实际最后核查日期。登记类评分项目(M1、M3、M4)于90天内重新核查;广告真实性项目(M7)于180天内重新核查。每次变更均记录于更新记录及该记录自身的历史记录中。
本名录不做的事
- 我们不评估治疗效果、手术技术或并发症发生率。
- 没有公开网络信息的机构,我们无法收录。
- 本国未公开的登记类别将标注为不存在;我们绝不虚构登记信息。
- 我们不向机构收取任何费用,不提供预约,也不做转介。
- 知名度、评价数量、域名注册年限与社交媒体粉丝数,在任何地方均不计入评分。
独立性:我们不向机构收取任何费用,不提供预约,不做转介,任何排名均无法通过付费获得。数据变更仅依据附来源的事实进行,且对所有机构一视同仁,适用相同规则。
本网站为独立研究项目,依“现状”提供内容。机构名称与公开信息仅供识别之用。本站内容不构成医患关系或咨询关系。
方法论版本记录
| 日期 | 版本 | 变更内容 |
|---|---|---|
| 2026年8月29日 | v1.0.0 | Initial public methodology: nine mechanical axes (M1–M9, weights summing to 100), 1–5 rubric per axis, weighted composite normalised over axes that hold a value, 75% coverage threshold, hold ladder H1–H3, score caps only from verified-false findings, focus penalty, registry-gated crowns. |